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业务经理:李燕燕
电  话:15150109168
        0512-65700357
传  真:0512-68079729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11楼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关于开展我市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3-11-06 15:5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3〕14 号
 

关于开展我市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原则和方法
本次检查对象为在我市注册且取得造价资质满一年的咨询单位(含分支机构)。受检项目由主管部门从省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个近两年完成的编标项目(见附件一),先由咨询企业交叉互审,初审结果报市造价处,再由市造价处组织复审,与受检单位、检查单位进行核对确认,最后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检查内容
检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1、综合单价组成符合项目特征要求,套用子目正确,管理费、利润按规定计取;
2、人工、机械单价按规定计取;
3、乙供材料价格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执行。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经市场询价后价格取定合理。
4、措施费计取合理;
5、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
6、其它应满足的要求。
三、检查程序、时间
此次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市造价处统一组织实施。
(一)2013年7月25日—8月2日到市造价处302办公室报送、领取资料。市区受检单位于2013年7月25日、26日报送受检资料,县级市及吴江区单位于2013年8月2日、5日报送受检资料的同时领取检查资料,市区检查单位于2013年8月8日、9日领取检查资料;
(二)2013年8月10日—8月25日由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初审情况报告(附件二)的电子文档发到邮箱jsszzjc@163.com,邮件名称为质量检查—项目编号(为管理部门发放资料时的编号),审核人员于8月25日前带盖有初审单位公章的初审情况报告、受检资料等到主管部门说明项目审核情况,常熟市、张家港市、吴江区交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其余分专业交市造价处对应业务人员;
(三)2013年8月26日—9月15日市造价处组织复审,与受检单位、检查单位进行核对确认,填写复审情况报告(附件三);
(四)市造价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
四、提供资料
(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整套档案资料和招标控制价计价电子文件的光盘(资料和光盘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外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二)删除项目名称、单位信息后的:
招标控制价备查表、有品牌要求的材料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的打印或复印件、招标控制价计价电子文件(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和单位信息也要删除)的光盘(资料装订后与光盘放入单独档案袋,档案袋外不得有单位和项目信息)。
五、其它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受检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的备查资料,检查单位应安排本企业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检查工作要坚持认真、客观、促进提高的原则。对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认真负责的单位和业务人员予以表扬,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业务人员予以批评。
咨询电话:65160715
附件一:受检项目安排表
附件二:受检项目初审情况报告
附件三:受检项目复审情况报告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报:苏州市住建局、省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